开设外国投资公司的申请办理经审核行政机关准许后,申请人应在接到批准证生效日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办开设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审理申请者开设登记全部文件、有效证件生效日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未予核准登记的决策,经核准登记的,按照规定扣除登记费后,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消息。那么在公司申请注册中具体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1.项目立项的请示报告(原件);

2.合资企业(协作)意向协议书(原件);

3.项目可行性汇报(原件);

4.项目投资我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上企业图章);

5.项目投资外商合理合法开张证实(复印件);

6.项目投资多方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7.新开设公司房子应用证实(包含租房合同、房本)(复印件);

8.合伙制企业合同书(原件);

9.合伙制企业规章(原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一寸照片二张(身份证件或护照签证或台胞证等);

11.股东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2.监事会成员委派函(原件);

13.工商局名字登记核准通知单(复印件)。

以上便是合资企业申请办理注册需要的原材料內容,想进一步了解更多的公司注册内容的就关注我们上海代理注册公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