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一直以来,发票工作是会计人的一道坎,也是众多企业与财会人员关注的重点。丢失发票怎么办?也是老生常谈,但是不得不说的是,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确实经常遇到发票丢失的情况,那么真的丢失了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普通发票丢失是不是不用登报?”

“请您看着我坚定的眼神,这是个谣言。”

您要做的事:

1. 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购买方的账务处理:

1. 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第五十五条第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