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需要多长时间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商标的使用是商标直接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而行销于市,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那么对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法律相关规定:

依照《商标法》第40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3条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全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同副本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时,不因未办理备案手续,就确认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备案手续方能生效的,应当依照约定处理,确认该许可合同无效。

商标使用许可必须向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商标使用许可无效。那么商标权人该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呢?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 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则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出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处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需提交已签字、具备法律效应的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