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注意!,2015年9月25日以前设立登记,且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抓紧了!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前换领新营业执照,距离换证结束仅剩1个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五证合一”。

五证合一”是哪五证?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统计登记证

办理了“三证合一”还需要“五证合一”吗?

国办发〔2016〕53号文:

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

换发后的证照:

如何办理?

1、变更前,企业需先准备以下资料后,去工商部门审批中心办理即可;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原件、财务负责人信息、企业营业执照更换申请书等。

2、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号;

工商变更完成后,需要持新的营业执照去所属税务机关变更信息。(建议纳税人月初申报完成后再变更税务登记号,变更的同时需要对在用的税控设备重新发行)

3、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4、税务数字(一证通)证书更换(服务商)

关于申报系统,如果申报有UK或者U盾的,变更后也要及时找当地服务商变更信息,如果申报不需要其他设备直接登录办税平台的,办理后可以登陆测试一下是否能够登陆成功,否则需要立即与相关的服务单位联系。

5、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最好及时申请刻制印章。如果所使用的章中有税号的,都要及时更换。

6、涉及号码变更的其他事项(统计局、民政局、网站备案…)

纳税人还要到其他涉及税号营业执照编号的部门逐一办理税号、营业执照的变更,请勿遗漏。如觉得办理繁琐,可委托我们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