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在年度终结,都要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那么,审计报告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审计人员编写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又应如何出具呢?接下来,杨浦审计公司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说明。

1、审计报告内容

一般情况下,规范的审计报告都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标题。审计报告标题统一为“审计报告”。

(2)收件人。收件人即为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通常是指审计业务委托人。

(3)引言段。该段落需说明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财务报表已经过审计,并包含:(1)每张财务报表名称;(2)提及财务报表附注;(3)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和涵盖期间。

(4)管理层对财务报表责任段。

(5)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6)审计意见段。

(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9)报告日期。

2、审计意见出具要求

审计意见作为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人员根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提出的切实、合理的改进建议。因此,要发挥审计意见的重要作用,审计人员在编写意见和建议时,就需要达到以下要求:

(1)针对性。这即是说,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意见必须“对症”、“切中要害”,这样才能够助力企业精准解决其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建设性。建设性是指审计机关需要为被审计单位提供“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审计建议,从而使得审计建议的实施能够改善企业经营发展现状,进而使得企业未来经营更加规范、有序。

(3)指导性。指导性是指审计人员要熟悉法律、法规,并从具有指导性的高度提出加强企业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进工作的措施及办法,以真正体现审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作用。

(4)可操作性。有关于可操作性,主要是指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需要让被审计单位看得明白,付诸于实际并取得成效。杜绝华而不实、口号式、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审计建议,这样才能够使审计的价值和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杨浦审计公司认为,明确审计报告内容以及审计意见出具要求,对于专业出具各类型审计报告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审计人员一定要对上述内容进行具体把握。另外,企业如若存在需要提供审计报告的情况,也可以寻求专业杨浦审计公司进行业务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