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位老总的要求,小编特意准备了此篇关于公司注销的文章,希望对各位老板有所帮助:

内资公司注销:

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有限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

1、清算组的构成及何时开始清算

2、企业的主要资产情况

3、企业的主要债权债务情况4、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

5、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对外投资的处置情况

6、剩余资产的分配情况

注销时间顺序

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

股东会决议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

60日内报纸公告45日后

清理债权债务,处置剩余资产出具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30日内

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形成决议,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2、决议形成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4、清算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报债权债务法定时限截止),开始清算;

5、清算结束,制作清算报告;

6、股东会对清算报告予以确认;

7、自清算结束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8、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申请人领取注销通知书,公司终止。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须知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