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小黄车最近摊上事了,被告上法院了!

7月31日,海淀法院官方发布了一起案件快报,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状诉上海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侵权。据悉,是因为商标专用权引起的纠纷,数人科技是“小黄车”商标所有人,它认为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ofo小黄车”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上海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是共享单车平台ofo小黄车的运营商,而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小黄车”注册商标所有者,原告就“小黄车”文字商标在第9类和第38类上进行了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号分别为:17541750和17541835。

根据企业查询宝工商资料显示,该商标原属于咔扑(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5月22日,于2017年2月22日,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更名为“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依法对上述注册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这些商标均处于有效期内。而原告认为被告的大量使用“ofo小黄车”“小黄车”宣传广告且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原告许可,被告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原告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